穿全身黑一周连吃两次霸王餐 桃园女死守厕所呛:我大众明星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桃园黄姓女子2016年12月间接连两次前往台茂购物中心逛街,分别在两间餐厅个吃一顿霸王餐,由于她当时身穿黑衣黑裤,而且一个人点了许多餐点,让店员印象深刻,就算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还是被众人揪出。虽然她挨告后辩称自己是大众脸、明星脸,但高等法院合议庭不采信,最后维持原审判决,依诈欺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确定。

判决书中提到,黄女2016年12月19日上午11时许前往台茂购物中心6楼某餐厅用餐,吃完之后随即趁服务员不注意逃离现场;同年同月26日晚间6时许她再次前往该购物中心,这次则改在3楼的餐厅用餐,吃完一份澳洲肋眼牛排套餐之后立即落跑。

▲黄女一周内在台茂购物中心连吃两次霸王餐。(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由于黄女一审被桃园地院依诈欺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她不满提出上诉并辩称,监视器画面中的霸王餐女不是她,是餐厅员工认错人,「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承认,我没有去该餐厅为何要报帐?当时我是在厕所被抓,对方一直说我没有结帐,我也觉得很奇怪,现在双胞胎谁认得清楚?我是大众脸、明星脸,很多人都会把我跟别人认错,我是比较衰替别人揹罪。」

不过,第一间受害餐厅的店长和负责接待的女店员证称,黄女点了一盘沙拉、一盘面、一盘猪脚,因为一般单独来用餐的人不会吃这么多,所以有特别注意一下,她刚离开的时候就有怀疑好像没付帐,但也有可能是刚好去厕所,怕误会结果等了很久都没有回来,这才确定人已经落跑了。

▲黄女接受警询时坦承吃饭没付钱,出庭后又改口称自己根本没去过餐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而第二间受害餐厅的副店长证称,公司平日的训练项目之一就是要熟记客人的长相,黄女当天的确有到餐厅消费,「我们店内原本就有厕所,出入口也只有一个,客人要出去一定会经过结帐柜台,当天她说要去厕所,我们告知店内也有,但她坚持要去外面的,我们也只好让她去了。我亲眼在柜台目睹她走出餐厅没有结帐,我也请一名员工一路尾随跟到一楼的厕所,情况一直都在我们掌握之中,绝对不会认错。」

对此,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上述证人与黄女无怨无仇,加上损失金额非巨,实在没有理由冒着触犯伪证、诬告的重罪出庭,可见他们的证述并非杜撰虚妄,加上两间餐厅的员工所描述的「霸王餐女」长相一致,自具有相当的可信性,况且被告警询以及出庭时的证词前后不一,最后不采信她的说词,维持原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