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板吃饭免钱」两男霸吃22份套餐 结帐唬烂被打脸
洪姓男子去年7月带着不知情的熊姓友人到苗栗西湖渡假村的餐厅吃饭,两人一共点了22份套餐和17瓶啤酒,吃不完的还打包起来,等到要结帐离开时不仅没钱付2万1791元的餐费,就连信用卡也刷不过,最后他怒呛「我是老板啦」企图吃霸王餐,结果还是被服务生识破,反而吃上官司。
▲洪男吃霸王餐还骗服务生他就是老板。(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洪男辩称,当天他确实有到餐厅吃饭,但所有餐点都是友人点的,「我没有故意不付钱,是熊XX说要请我吃饭,那22份套餐跟17瓶啤酒都是对方点的,我没有点任何餐点,况且声称我是老板的部分也只是开玩笑罢了」;但挨告之后他又推称,其实有付钱给餐厅,可能是员工忙一时忘记了。
被指为「点餐元凶」的熊姓友人无奈地说,洪男在他家附近看房子,两人因此聊起来,「他说他有一张很大的卡,要请我吃饭,我们就搭计程车到餐厅,车费还是我付的。听到他说自己是西湖渡假村的老板时我有怀疑一下,但看他一直打电话问随从什么时候会到又觉得好像是真的,我只是相信他会请我吃饭才点餐的。」
▲熊男以为洪男真的要请自己吃饭,没想到却卷入霸王餐的纠纷。(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而餐厅的吴姓副理也出面证称,两人是先点了2份套餐,接着又加点20份及啤酒,后来又说客人不来了,让服务生打包没吃完的餐点,结帐金额共2万1791元,「他(洪男)有拿出一张信用卡,但刷不过,后来又掏出金融卡,可是这个不能刷,他朋友也领不到钱,报警请警员来处理,他就自称自己是老板吃饭不用钱,但他并不是老板啊。」
台中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洪男的说词前后不一,明知自己没钱付款还跑去餐厅消费,甚至想用诈术让服务生误信他有意愿付款,只是考量到他在原审辩论终结后就跑去餐厅缴清款项,显然已经达成和解,因此依诈欺取财罪轻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相当于让他为这顿饭花了3万17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