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吃10次霸王餐!这次狂点「定食+盖饭」10道 恐入监吃牢饭

▲女子跑到高雄大远百百货猪排店吃霸王餐。(图/记者吴世龙摄)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一名洪姓女子(27岁)2年多前开始,陆续在台南、高雄等地的百货公司、餐厅,连吃10次「霸王餐」,但都被法院轻判拘役40天,或是罚金1万元不等,今年8月,洪女又跑到知名猪排连锁店点了10道菜大吃大喝,结帐时双手一摊说没钱,被店家报警送办,检察官这次不忍了,除了依诈欺罪将她起诉,也具体向法院求刑6个月以上,不让她易科罚金,要让她入狱服刑吃「免钱牢饭」。

检方指出,洪女是今年8月1日晚间7时许,到大远百日式餐厅大户屋用餐,一口气点了猪肉锅定食、猪排蛋盖饭、荞面汤面、抹茶冰淇淋、红豆汤圆等洋洋洒洒10道菜,一个人就消费1469元,洪女大吃大喝后,双手一摊喊「没钱」,店家只好报警处理,警方讯后依诈欺罪嫌将洪女移送法办。

检方侦办时,发现洪女近2年吃霸王餐前科累累,2022年2月间,洪女在台南连锁寿司店用餐,消费840元称忘了带钱,店家报警后,洪女被带回警局,隔天从台南地检署出来,又到台南某五星级饭店吃了4884元,一样说没钱,又被移送法办,最后台南地院以诈欺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

但洪女还是不付钱,去牢里蹲了50天后出狱,再度又四处吃「霸王餐」,2年多来她吃遍高雄各大百货和多家知名连锁餐厅,每次都是吃完饭不付钱被店家报警送办,而法官都是依诈欺罪判拘役40天至50天,或判罚1万至2万5千元不等的罚金,洪女也都选择不缴罚金,入狱吃牢饭1天折抵1000元,前前后后共有10次吃饭不付钱的纪录。

雄检侦办后,认为洪女已有多次吃霸王餐被判刑纪录,却都学不到教训,再度依诈欺罪嫌将她起诉,并具体求刑6月以上,希望将她送入监狱吃「免费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