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家股东会议事手册 明年提早30天揭露
金管会是分批推动,首波是规定上市上柜公司在最近会计年度终了日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或召开股东会其股东名簿记载的外资及陆资持股比率合计达30%以上者,目前共有314家公司,应在股东常会30日前,将股东会议事手册及相关会议补充资料的电子档,上传到公开资讯观测站。
同时,金管会亦将扩大电子投票的适用范围,2023年起278家兴柜公司股东会投票亦须包括电子方式,目前278家兴柜中已有55家、即约两成公司已有电子投票。
证期局主秘高晶萍指出,金管会依公司法授权,研议扩大公司应采电子投票的适用范围,将现行上市柜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增电子投票表决的范围,扩大到兴柜公司,且自2023年起实施。统计到今年9月底,上市柜公司有1,744家、兴柜公司有278家,实施后对投资人行使表决权将更为便利。
提早公布股东会议案,高晶萍表示,这是为推动「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强化上市上柜公司股东会运作,所以研拟修正「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议事手册应行记载及遵行事项办法」,并预告30天,最快2022年股东会适用。
为了利于投资人尽早知悉上市上柜公司股东常会的议案内容,能有充裕时间了解股东会各项议案,鼓励股东参与股东会行使其权利,所以提早上市上柜公司揭露股东常会议事手册资讯申报时间。
高晶萍并表示,依2021年股东会的情况来看,这314家上市柜公司有92%以上,都已能在股东会召开前30天上传相关资料,执行上并没有太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