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提供电子投票 295家兴柜公司 明年起适用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4日指出,上市柜公司从2018年起就要提供电子投票,295家兴柜公司则是2023年全面适用,截至2021年11月底上市柜共1,747家、兴柜295家,实施后对投资人行使表决权将更为便利。

郭佳君表示,自2019年起、近三年来,已自行开始提供电子投票的兴柜公司分别有51家、53家、55家,约有八成的兴柜公司都没有提供电子投票,去年10月时就已进行法规预告,要求兴柜公司投票必须包括电子方式,预告期间外界并无意见。

郭佳君表示,为便利股东行使表决权以落实股东行动主义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金管会依公司法第177条之1第1项之授权,扩大公司应采电子投票之适用范围,2023年起兴柜公司投票亦须包括电子方式。

郭佳君表示,为落实电子投票制度,强化股东权益之保护,未依规定采行电子投票之公司除揭露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司治理专区外,其申报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案件,将列为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之退件条款,且亦涉有公司法第189条有关股东得诉请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