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柜股东会2018年起 全得采电子投票

金管会。(图/资料照)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金管会日前宣布,放宽电子投票适用范围,2018年起,所有上市公司股东会,都应采电子投票,估计会有1616家公司适用,而实施后对投资人行使表决权将更为便利。

为了便利股东行使表决权,并落实股东行动主义持续提升公司治理,金管会表示,依公司法第177条之1第1项的授权,研议扩大电子投票适用范围,从现行法规规定实收资本额20亿元以上、股东人数1万人以上采电子投票,研议扩大至全体上市柜公司。

根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上市(柜)公司合计有1,616家(上市公司885家,上柜公司731家)。

金管会指出,本次研议规范全体上市(柜)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将电子方式列为表决权行使管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