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寶爸持菜刀搶900元下跪道歉後逃逸 法院判決出爐
桃园有名钟姓男子上有老下有小,全家7口靠他一份薪水,但因入不敷出,竟于去年11月中旬某日凌晨,持菜刀在大溪区强盗路人的900元后,随即向路人下跪道歉后逃回家,当晚即遭警方循线通知到案,桃园地院审结,将钟男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处徒刑3年8月,本案可上诉。
判决事实指出,33岁钟男因缺钱花用,于2023年11月19日0点2分,在桃园市大溪区某路段前,持着先前预藏的1把菜刀,见有路人行经该处,于是将菜刀架在被害路人的颈部,要求他交出身上现金,致使被害人因此不能抗拒交出900元,钟男得手后随即逃逸。
被害路人遇抢后急报警,桃市大溪警分局据报循线追查,联络钟男命其到案,并于同日晚间10点30分在「桃园市政府警察大溪分局南雅派出所」持检察官核发的拘票将钟拘提到案,钟当即交出犯案用的菜刀及强盗所得现金900元给警方查扣,现金则由被害路人认领发还。
法官认为,钟男于警询、侦讯、法院准备程序、审理中均坦承不讳,被告所犯为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携带凶器强盗罪,不过根据现场监视器及被害人佐证,被告所为强暴行为期间短暂,系因家庭经济压力犯案,行为时取得犯罪所得后,即向被害人下跪道歉后,再持赃款逃离,手段并非凶狠,取得财物也不多,可见此案犯罪情节尚属轻微,是被告所为犯行,在客观上均足以使人感觉过苛而引起同情,容有可悯恕之处,爰依法予以酌减其刑,以求个案量刑的妥适平衡。
法官审酌,被告钟男正值壮年,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所需,竟携带菜刀强盗素昧平生被害人财物,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犯罪动机显有可议,行为实值非难,复审酌被害人所遭强盗财物,业经警方查获后返还,被害人仅受轻微划伤,并于法院审理时,同意对被告从轻量刑,另考量被告案发后始终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兼衡被告国中毕业的智识程度、低收入户、已婚、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父亲中风多年、母亲在家照顾父亲、全家主要经济全依赖被告担任油漆工的收入等状况,量处主文之刑,以资惩儆。
桃园33岁钟姓男子因家庭经济压力,去年11月19日凌晨持菜刀在桃园市大溪区强盗路人900元,随即下跪道歉才逃离,桃园地院审结,将他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处徒刑3年8月,本案可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