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为保险箱内6万元24刀杀包租婆 下跪道歉逃死定谳
▲台北市松山区水电工黄元鸿杀害包租婆案,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图/记者杨佩琪摄)
台北市松山区73岁独居妇人遭杀害劫财命案,检警单位逮捕与妇人熟识的水电工黄元鸿,并以「咖啡渣」等物证突破心防,黄男坦承预谋杀害老妇,劫走现金6万多元。黄男一审时当庭下跪向家属道歉,获判无期徒刑。二审也认定他有悔意,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5日仍判他无期徒刑,水电工免死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7年11月间,独居台北市松山区新东街的73岁庄姓老妇人,原本要和女儿出国,却被发现陈尸在自家厨房,身上满布刀伤。而家中原本藏在客厅橱柜里的保险箱被人用利器锯开,里头现金钞票遭劫走。检警单位过滤监视器画面,发现与庄妇熟识、住在附近的水电工黄元鸿(34岁),案发后多次出入老妇住处,涉有重嫌。
检警找上黄男,但他坚决否认犯案,还辩称案发前「妇人还泡了四杯咖啡给我喝」,警方运用心理战,「咖啡渣早已发霉,不要再说谎了」「怎忍心对她下毒手?」并适时提出犯案凶刀、血衣等关键证物,黄男最后心防崩溃,坦承因上酒家积欠30万元卡债,且3年来为死者维修水电,知道死者善于投资理财,在台湾及大陆拥有不少房地产,才会预谋犯案。趁着到死者家中装监视器、密码锁的机会,持刀自后方猛刺死者,确认死亡后,以砂轮机撬开保险箱,取走现金。检方依照「强盗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因黄男当庭向被害人家属下跪,一审法院认为他显有悔意,并依两公约法之精神,认定黄男所犯并非最严厉之罪,因此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仍认定他所为尚未达到罪无可逭,而有剥夺他的生命而与世间永久隔离的程度,因此驳回上诉,仍判处无期徒刑。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认事用法均无违误,但二审宣告没收的7万多元并非犯罪所得,不应宣告没收,因此最高法院撤销原判自为判决,仍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另外死者家属也求偿,一审判决黄男与雇用黄男的姨丈,须连带赔偿46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