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瓶保力达下肚 男骑微电动车上路GG了

陈姓男子在微型电动二轮车新法上路首日,酒后骑着未悬挂号牌且亦未黏贴悬挂「审验合格标章」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上路,被员警抓个正着。(台中市第二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陈姓男子在微型电动二轮车新法上路首日,酒后骑着未悬挂号牌且亦未黏贴悬挂「审验合格标章」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上路,被员警抓个正着。(台中市第二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别以为喝酒就可以骑「微型电动二轮车」!台中一名61岁陈姓男子,在11月30日微型电动二轮车新法正式上路首日,三瓶保力达下肚后骑着未悬挂号牌且亦未黏贴悬挂「审验合格标章」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上路,被眼尖的警员发现,本想上前宣导,讶然发现他不但未依规挂牌还全身酒味,经酒测明显超标,不但当场开罚、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全案依法移送。

因应11月30日微型电动二轮车新法正式上路,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特别针对让人最痛恨的酒驾行为加强取缔,首两日共计举发3件酒后驾车,其中1件拒绝酒测,2件以公共危险罪移送侦办。

其中,陈男是11月30日19时30分骑微型电动二轮车行经北区双十路与自由路口时,被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巡逻员警发现他骑乘未悬挂号牌且亦未黏贴悬挂「审验合格标章」的微型电动二轮车,要向其宣导相关微型电动二轮车挂牌才能上路新法时,发现他竟然是酒驾,酒测值为0.25MG/L,喝了3瓶保力达代价不小。

经了解,陈男之前就因为酒驾被吊销驾照,本以为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车就没事,没想到新法上路,恶习不改,不但被当场开罚、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还被依法移送。

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后简称微电动车)须挂牌、投保强制险才能上路,且上路务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载人、不可酒驾、不可擅自改装、驾驶须年满14岁。若未领牌上路,将处1200到3600元罚锾,并移交保管;若骑乘未经审验合格微电动车将予以没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经购买的微电车,须在2年之内换牌照,未挂牌最重处3600元,未投保最重处1500元。

台中市第二分局分局长陈家铭呼吁「微型电动二轮车」系属于电力发动的「动力交通工具」,只要酒后骑乘微电车上路,酒测值超过0.15MG/L,就会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3条第2项规定处1200元至2400元;拒绝酒测则依同条第三项处4800元,同样都必须当场禁止驾驶且车辆移置保管;另外酒测值超过0.25MG/L以上,警方除了开单举发,亦依刑法第185之3条规定,依公共危险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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