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桃警刑求17歲少年遭送辦 民團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調查

桃园一名17岁少年指控,被员警强勒脖子被拖进派出所,遭甩棍、印章铁盒及电击棒等刑求。警方回应,事件属实,3名涉案员警已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等民团呼吁,国家人权委员会应介入调查,政府应支持通过「禁止酷刑公约施行法」草案。

本月18日晚间,一名17岁少年行经桃园警分局武陵派出所时,遭3名员警拦下,称他涉嫌掳人勒赎并带进派出所,员警涉勒住少年脖子拖进侦讯室,持甩棍、印章铁盒及电击棒刑求少年逾1小时,造成少年身上多处伤痕及瘀青。事后警方表示没有开秘录器,而少年则提告3名员警涉嫌恐吓及伤害等罪。

桃园分局回应,经调查少年指控属实,已依法将涉案3名员警移送桃检指挥侦办,所长调整非主管职务,分局长自请处分。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台湾冤狱平反协会、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团体,今提出4点共同诉求:

民团表示,监察院去年9月就公布调查报告指出,台北监狱管理受刑人涉遭违法虐待实施酷刑,将持续监督各种警察滥用暴力事件,追踪事件后续,确保受害民众获得充分保障。

少年身上多处伤痕及瘀青,事后提告3名员警恐吓及伤害等。图/桃园市议员詹江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