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标存歧见 权重需讨论

行政院长卓荣泰(右)15日指出,现行《财划法》的运作与地方配合良好,不过财政部将择期与地方进行第3次讨论,左为财政部长庄翠云。(姚志平摄)

攸关地方财政自治的《财政收支划分法》已经25年未修订,行政院长卓荣泰15日质询时表示,现行《财划法》的运作与地方配合良好,不过财政部日前2次邀请22县市讨论的分配指标,对于支出节流、再生能源、污染防治等指标仍有歧见,面对10月下旬要进入修法,官员透露,将择期进行第3次讨论。

财政部在8、9月先后邀请地方县市代表讨论《财划法》的分配指标,第1次会议已有5个指标,包括人口数、土地面积、营利事业营业额、农林渔牧人口、工业人口指标达成共识,第2次会议则进一步将发散指标收敛至财政努力、基本建设2类。

财政部官员透露,目前多数指标都已有共识,但指标的权重还需要再讨论,另在再生能源、污染防治以及支出节流的部分,还需再跟地方政府凝聚共识。

盘点相关指标,财政努力类有营利事业营业额、财产税、非税课收入、支出节流,目前是营利事业营业额、支出节流尚未达成共识,官员表示,以营利事业营业额来说,各地方政府对于权重看法仍有相当分歧,像是企业总部多在直辖市都会区,因此6都会认为权重不宜过低,但是工厂较多的县市会主张权重不宜过高。支出节流指标部分,据悉主计总处希望讨论支出同时,也要将节省开支纳入。

基本建设需求类的指标有土地面积、人口数、农林渔牧就业人口、农林渔牧产值及污染防治,是在污染防治类未达共识,部分县市认为企业总公司在6都,但是工厂在其他县市,不应纳入污染指标,反之也有县巿认为工厂会带动地方经济以及就业,应该要保留。

此外再生能源指标上,各县巿也意见分歧,仍在讨论以实际发电量、新增发电量或者设置面积计算,未能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