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举报,牵出一个重大问题!

作者 | 梳子姐

一般来说,但凡实名举报都是必查之事。

最近,山东聊城又有一起受人关注的实名举报,一名女子举报该市东昌府区税务干部王某某家财触目惊心,一家三口不经商不做生意,竟有4000万来路不明钱财。

目前,对于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举报人如何获知对方有4000万财产等消息尚不明朗。

但当地税务部门的回应则颇为耐人寻味,他们证实被举报的王某某确实是税务局干部,人已经退休,其妻李某某并非在当地税务系统工作。关于这个举报,去年就开始进行调查,目前还在调查中,而且是“一直在努力地查”。

这就诡异了,现在已经8月份,从去年底开始起算,到现在快一年时间,难道查清一个人的财产就那么难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调查个人家庭财产这件事上,税务部门有权力执行吗?如果没有这种权力,恐怕再努力也难交出答卷。

就在上个月,四川南充也有一名女子实名举报自己的公婆“家庭资产过亿”,现在这事也在调查之中,尚未形成完整结论。

两起实名举报共同特点是将矛头指向家庭财产,但是又没有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只是靠舆论压力倒逼着去调查,估摸举报人心里想的是,反正没人干净,只要查就能查出问题,那就把小作文写得严重点,剩下的让他们查去吧,只要查出点问题就赢了。

但是从江西周公子、深圳北极鲶鱼事件来看,仅仅扭住财产说事似乎并没有多大杀伤力,因为只要没有确凿的贪腐证据,就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大作文章。

透过这些事也可以看出来,人们对干部的财产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推进财产透明公开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

财产公开是一项公认的有效制度设计,对遏制腐败具有明显作用,很早以前就有人提出过这方面的建议并在实践中得到卓有成效的检验。

现在的问题是,着眼长远计,我们是否可以在这个方面进行一些大胆探索,努力促进干部财产申报和公开更加透明,从而降低一人一查、一事一查的成本。

有人之所以对于财产公开存在顾虑,就是担心公开后出现的巨大反差超出社会心理承受的极限,从而引发出现其他方面问题。

这种想法确实具有一定道理,问题是如果不推进公开,一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吗?

从实践中看,推进财产公开是绕不过的一个重要环节,打不通这个埂阻,后面的路就没法走。

因此,现在讨论的并不是要不要公开,而是选择什么样的路径,怎么公开的问题。

由于体制内人员数量庞大,一刀切全员式公开成本太高,难度太大,不妨可以采取从上至下、由新至老的方式一步步实现。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先对新提升人员实行财产公开,再逐步向其他类别人员拓展,先从上层领导干部做起,再逐步向基层人员延伸,按照这个节奏一步步推进,相信一定能够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财产公开制度。

越是困难大、阻力大的事情,说明越有深化改革的必要性。

有些事不能再等了,早动手比晚动手强,主动干比被动干强。

我们始终笃信: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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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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