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处女控医以指内诊性侵 却可接受从「后门」来

处女控医以手指内诊性侵,疑动机不单纯。(图/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湾妇科界的权威台北马偕医院院长杨育正遭一名40岁女子指控,明明是「处女之身」,却被误诊罹患子宫内膜癌,而且3年来每次看诊,杨男都「以手指侵入她的生殖器内治疗,涉犯妨害性自主」。不过,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每次诊疗都有医护人员在场,若女子每次看诊都遭杨男性侵,怎可能一再前往看诊,认为女子指诉不合常里,4日处分杨男不起诉。

这名40多岁的妇女,在2010年至2012年间到台北马偕医院找妇科权威杨育正治疗,不过她指控每次在内诊时,医生都用「手指」侵入她的生殖器内治疗,一开始她痛得大叫,一旁医护人员还说「妳处女膜没有破当然会痛」。虽然女子表示每次内诊时都很痛,但却可接受医师从「后门」进行诊疗,让人搞不清楚她的想法。

事后杨育正诊断她罹患子宫内膜癌,妇人认为自己未婚、没有性经验,怎么可能会得病,因而控告杨育正业务过失伤害告诉,不过台北地检署则不起诉处分。最后又认为她是处女,怎么可以在内诊时,用手指侵入她的生殖器,因此再告杨育正涉犯妨害性自主。

妇人并指控医生内诊用手指头侵入生殖器,违反意愿检察官查出,连续3年的内诊都用手指头侵入,「如果违背告诉人的意愿,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加上她虽然不同意医生用手指进入生殖器,但却又同意用手指侵入肛门内诊疗,完全不合常里。

根据检方调查,杨育正医生治疗完这名妇人后,癌症复发因而住院治疗,但这名妇人经过治疗后,妇女病已无大碍,却声称「自己是处女」不可能罹患子宫内膜癌,因此控告医师业务过失伤害,经不起诉处分确定后,还加告妨害性自主,动机显然不单纯,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医生性侵。检方最后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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