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学短报招生缺额教育部出手了 校长惩处最快本周公布
教育部24日举办「作伙学:学习历程档案审议计划、大学招生专业化发展调查计划」研究成果发表会,由高等教育司司长廖高贤(中)主持,国立台湾大学教授林国明(左二)、国立中山大学教授施庆麟(右二)、高等教育司专门委员郭家音(右一)、国教署副署长林琬琪(左一)一同分享计划调查成果。(陈俊吉摄)
教育部高教司长廖高贤(中)表示,对于佛光、真理、文化及大叶等4校短报招生缺额,将对校长进行行政惩裁罚。(林志成摄)
大学分发入学爆发文大、佛光、真理、大叶等4所大学短报招生缺额的状况,教育部高教司长廖高贤今表示,上周已发函给4校校长请他们陈述意见,之后教育部将《依私校》法80条进行行政裁罚,结果最快在本周或下周就会出炉。
根据私校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学校法人董事长、董事、监察人、私立学校校长、主办及经办相关业务之人员,执行职务时,若学校办理各项公开招生,有违反招生相关法规或其他影响招生事务公平,可处行为人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至改善为止」。
大学分发入学于8月中旬放榜后,爆出文大未如实将申请入学、繁星推荐等招生管道缺额回流到分发入学。教育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真理、大叶及佛光大学也有类似现象,引发轩然大波。事发后,真理大学校长陈奇铭已下台、佛光大学校长何卓飞则向董事会请辞,文大校长王子奇、大叶大学校长方文昌则说会负起该有责任。
教育部长郑英耀日前表示,短报名额部分,文化和大叶两所学校是初犯,佛光及真理则是累犯。不管这些学校是初犯或累犯,教育部会有不同的处罚方式,将依情节的轻重,对校长及学校进行惩处。
这起事件发生至今超过1个月,教育部会怎么惩处这4校校长?廖高贤今天表示,教育部将对4校进行行政裁罚,但依规定要让当事人(校长)陈述意见,上周已发文给4位校长,之后会以《私校法》第80条进行惩处,结果最快本周或下周就会出炉。
根据《私校法》第80条规定,校长可能被处以30万到150万元罚款。在这次事建中,佛光大学及真理大学是累犯,两校校长可能被惩处较为严重一点,最高可罚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