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 台指期 美投资人不得交易

依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的规定,任单一成分股占指数权重不超过30%,因为台积电在台股市值比超过30%(最高一度超过35%),依规定,若广基指数期货在过去连续三个月中,其标的指数有超过45个交易日,不符合窄基指数定义,则将于三个月过渡期后,成为窄基指数期货。

台股期货、小型台指期货、电子期货等商品皆因此一规定,由宽基指数期货,转换为窄基指数期货,且因为买卖条件限缩,不能在美国境内销售。

此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亦规定,单一个股(如台积电)现股交易量占总交易量(包含在美国交易的ADR),不得低于55%,但因台积电ADR近一年交投热络,已不符合「主要市场不在美国要件」,以致于不能被其法规豁免。

因此,美国境内投资人若持有大小台指期未平仓部位,应于3月31日前平仓,4月1日起不得交易。按期交所资料显示,美国境内投资人占相关商品的交易比重不到1%,预期实际影响有限。期货商指出,单一个股在指数成份股占比过高的情形,过去在韩股也曾发生,三星占韩股市值的比重亦曾超过三成,但韩国主管机关对此采顺其自然的态度,并未采取改变权重编列的方式。

台积电因未来成长性确立,未来5年复合成长10~15%可期,在台股权重占比续增机率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