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合作协议诉讼未果,红牛之争继续博弈渠道商

由于红牛之争的核心诉讼迟迟未有结果,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 泰国天丝)和华彬快速消费品集团(下称 华彬快消品)继续激战渠道端,泰国天丝通过起诉部分销售华彬红牛的商户和经销商,试图打击华彬快消品经销商的信心。

7月30日,中国红牛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2021)湘01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7月29日已驳回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商标侵权的全部诉讼请求。次日,泰国天丝随即发布声明回应称,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湖南省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也是中国红牛的大商之一,合作已有21年,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年销售额超过2亿元。

2021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华夏糖酒的诉讼。经过审理,长沙中院最终认定,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了天丝公司的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

中国红牛在声明中称,长沙中院再次明确认定了最高法对红牛商标权属相关再审案中的核心观点“50年独占使用权”。长沙中院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1162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红牛公司提交的《95年合资合同》和其在再审审查阶段提交原件的50年《协议书》,属于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他人独占使用,商标独占许可后商标注册人自己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在独占许可的模式下,商标注册人只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赋予他人有商标使用权,限制了自身的使用权。

31日,泰国天丝则发布声明反驳,称长沙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且不具有可执行性,天丝集团将依法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案仍在进行中,因此华夏公司依然被禁止销售中国红牛。

2016年开始的中泰红牛之争一直胶着,双方的战场也从“诉讼战”打到“渠道战”,而双方诉讼争夺的一个关键点,即华彬快消品拿出的中国红牛股东方50年合作协议是否有效。

1993年,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为在中国生产红牛饮料而来到海南投资建厂,因红牛饮料含有咖啡因、肌醇等需审批才能用于生产的添加剂成分,直至1995年初,因未取得生产许可批文而始终无法投产。

事情在1995年发生了转机,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与泰方在中国合资成立了中国红牛,并引入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食公司”)和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浩公司”)为合作方,最终取得了批文,中国红牛也因此上市。

根据约定,泰国红牛创始人许书标提供品牌授权,严彬负责生产销售。经过双方多年的深耕,红牛在中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2016年红牛的销售额超过200亿元。

但2012年许书标去世后,接任的许馨雄突然发难,从2015年底开始,随着商标注册临近到期,泰国天丝和华彬集团的矛盾逐渐爆发。

泰国天丝称双方的合作期限为20年,而中国红牛的商标许可在2016年10月6日已到期,而华彬集团则拿出一份四方合作协议书,称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限为50年(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在一次活动中,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怒斥泰国天丝,表示“有人想要摘桃子。”

而双方也围绕这份50年合作协议书是否有效进行了一系列诉讼,但尚未分出胜负。

广东省食安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红牛市场中,经销商等主力渠道依然在华彬集团控制下,双方诉讼一直未能分出胜负,泰国天丝希望通过对经销商“下手”的方式,把市场的水搅浑,从而打击华彬红牛销售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