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大叔看夜景環抱未成年女房客 性騷擾判拘役50天

花莲一名57岁曾姓房东与16岁少女看夜景,趁对方背对赏景时伸手环抱双肩。花莲地院法官认为曾男未经同意触碰、环抱肩膀,具有调戏意涵,足以引起少女嫌恶及不舒服,已达性骚扰程度,依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

判决书指出,曾男和少女素昧平生,只是房东房客的关系。今年7月31日晚间9时许,两人到远雄悦来饭店前空地看夜景,少女背对曾男看风景,曾却从后方以左手触摸少女左肩,再用双手环抱她的肩膀。

法官认为,曾男仅因少女承租他的房屋而相识,在此之前两人没有交情,可见未达少女可接受曾男任意触碰其肩膀、贴近身体、拥、抱的程度,应视为带有性暗示的不当碰触、贴近;曾男触摸、环抱少女的肢体行为,已达性骚扰之程度,自属性骚扰防治条例第25条第1项之隐私部位,而利用少女背对看夜景的机会,以左手触摸左肩,再以双手环抱,为趁少女不及抗拒的机会而为性骚扰行为。

此外,少女当时才16岁,法官也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加重其刑。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之罪,处拘役50天,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诉。

花莲一名57岁大叔与未成年女房客上山看夜景,趁对方没注意,触碰、环抱肩膀,被判处拘役50天。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