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少东偷拍房客 判拘役40天

黄姓少东用微型摄影机偷窥房客,桥头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楠梓区一家三星旅馆的少东黄姓男子在去年8月,用微型摄影机连结至智慧型手机,借此窥视房客在室内活动情形。房客发现报警循线追查竟是黄姓少东所为。黄男对此坦承不讳,桥头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

判决书指出,王姓与欧姓旅客于去年8月到这家旅馆入住,黄姓男子基于无故,以微型摄影机伸入房门门缝下方,偷窥两人在室内的活动情形。房客察觉报警,警方到场查获微型摄影机证物,通知黄男到案说明。

黄姓少东到案后说,因为基于好奇,所以做出此举。法官认为,黄姓男子的智识、思虑均属正常,但却不尊重他人的隐私,随便窥视他人的隐私,且两名房客尚未与黄男达成和解,在考虑黄男仍是大学生,且经济状况小康,因此判处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