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免健保费?《老人福利法》拚三读 黄扬明反对:符合公平正义吗

▲《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今排审。(示意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今(27日)将排审《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条文涉及「所得税级距未达20%的65岁以上老人免缴健保费」,引发医界反弹。对此,媒体人黄扬明表示,自己反对立法院透过修法扩大,让年收入百万元的65岁以上老人免健保费,所得税率20%以下,意指年收入125万元的长者,这样符合公平正义吗?

黄扬明表示,现行65岁以上老人若为低收入户,已享免缴健保费福利,若为中低收入户,70岁以上健保费全免、65~69岁也已享有减半缴纳健保费福利。

黄扬明认为,因此,若要全面扩大减免老人健保费(部分额度减免,或所得税税率一定级距以下为门槛),目前各地方政府视财源状况自行决议是否补贴。例如某些县市全面补助,台北市、桃园市政府对所得税税率20%以下的老人补助全额健保费,新北全额补助门槛税率则是未达5%。

黄扬明指出,但今天若三读《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原本委员会初审版本,即所得税率20%以下(2023年净所得126万元以下、2024年133万以下)老人免缴健保费,意指年收入125万元的长者,也可以享有免缴健保费,这样符合公平正义吗?

黄扬明强调,老年人本就是健保使用的主要族群,现行国家给老人的补助已经多元,相关补助修法应谨慎、量力而为。

另外,黄扬明提到,稍早民众党团已表态,将提再修正版本「未达所得税申报标准者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