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類回收若不實 新北4月開罰

新北环保局公告7大类资源回收物新规,提醒民众不要违规。图/新北环保局提供

新北市环保局公告7大类资源回收物,包含废干净塑胶袋、包装用发泡塑胶(保丽龙)、废玻璃容器、废照明光源、废干电池、废铅蓄电池及易燃物,此7大类物品皆须分开单独回收、不可与其他回收物混合交付,如以塑胶袋盛装回收物,其外观须为可辨明内容物透明或半透明材质。如未确实依前述规定回收,4月起环保局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开罚,最重可处6000元罚锾。

环保局表示,新北市去年9月12日公告「一般废弃物应回收项目及排出清除方式」,规定一般家户排出的7大类资源回收物应确实分类,并单独交付给清洁队回收,公告去年10月1日生效,缓冲期6个月,4月1日起如经稽查发现未确实分开回收,环保局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告发,处1200元以上6000元罚锾。

环保局说明,单一材质且干净「废塑胶袋」及「包装用发泡塑胶」皆可回收再利用,但要非常干净且不得含有杂质,必须单独分开交付给清洁队,如有油渍或是有纸质标签等杂物,后续无法制成塑胶再生料,便不可回收。

「废玻璃容器」及「废照明光源」因材质易破损,如破损可能造成危险、回收处理过程中割伤清洁队员,亦须分开交付。

废干电池及行动电源、废铅蓄电池与易燃物(如打火机、瓦斯罐)等物品,如受到挤压或摩擦容易产生爆炸危险,环保局要求务必单独分开回收,高压容器回收时更应遵守「完、包、警、收」4步骤确认用完、独立打包、加注警语、交付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