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7大类资收须分装 违者可罚6000元

新北市环保局1月31日公告7大类资源回收物,包含废干净塑胶袋、包装用发泡塑胶(保丽龙)、废玻璃容器、废照明光源、废干电池、废铅蓄电池及易燃物等7大类物品皆须分开单独回收。(新北市环保局提供/陈慰慈新北传真)

新北市环保局1月31日公告7大类资源回收物,包含废干净塑胶袋、包装用发泡塑胶(保丽龙)、废玻璃容器、废照明光源、废干电池、废铅蓄电池及易燃物等7大类物品皆须分开单独回收,如以塑胶袋盛装回收物,其外观须为可辨明内容物的透明或半透明材质。如未确实依规定回收,4月起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开罚,最重可处6000元罚锾。

环保局说明,单一材质且干净的「废塑胶袋」及「包装用发泡塑胶」皆可以回收再利用,但要非常干净且不得含有杂质,因此须单独分开交付给清洁队,如有油渍或是有纸质标签等杂物,后续无法制成塑胶再生料,便不可回收;而「废玻璃容器」及「废照明光源」因材质易破损,如破损可能造成危险、或于回收处理过程中割伤清洁队员,因此亦须分开交付。

「废干电池及行动电源」、「废铅蓄电池」与「易燃物(如打火机、瓦斯罐)」等物品,如受到挤压或摩擦容易产生爆炸危险,切勿丢进垃圾车,务必单独分开回收,其中高压容器回收时更应遵守「完、包、警、收」4步骤,「确认用完、独立打包、加注警语、交付资收」,先排空内容物后再单独交付。

另为避免民众交付资源回收物时掺杂着垃圾或非回收项目,公告中也规范一般家户回收物如以塑胶袋盛装,须使用外观可辨明内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塑胶袋,避免看不清内容物的情形。

环保局呼吁民众确实分类、降低垃圾及资源回收物混杂,并落实源头减量,养成自备环保餐具、环保杯、环保袋的习惯,才能真正降低环境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