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个资法25日施行 违者最高罚7亿元 年度营业额4%

▲欧盟旗。(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联征中心银行公会今天(7日)举办「金融业因应欧盟个人资料保护规则研讨会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强调欧盟个人资料保护规则将在今年(107年)5月25日全面实施,其裁罚额度大幅提高,最高可处2千万欧元,相当新台币7亿元,或年度全球营业额4%的罚锾。

欧盟个人资料保护规则(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已发布近2年,适用范围除了在欧盟设立或注册的企业,也适用于未在欧盟地区设立或注册,但有搜集、处理及利用欧盟居民个资行为的境外企业。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于会中表示,以欧盟GDPR规范来看,较我国个人资料保护法严格,而再相较于1995年颁布的个人资料保护指令,在个资保护法规位阶上直接对成员国产生拘束力,在内容方面也大幅强化当事人应有的个资权利

包含资料搜集处理需取得当事人明确有效同意、被遗忘权、个资可携权、资讯取得权及个资处理反对权、限制权等;并要求在使用新科技进行大量个资搜集时,新增资料管理者应先进行个资保护影响评估

由于欧盟GDPR的国际资料传输系采取「原则禁止、例外开放」作法,如欲传输个人资料到第三国,须确保第三国已达到「适当的保护水平」,亦即第三国须通过欧盟执委会的适足性评估程序,或资料处理者应采行经欧盟主管机关认可的适当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