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寮溪種鳳梨遭罰9萬沒錢繳 父代兒出面繳清

屏东县高树乡一名男子未经许可在隘寮溪河川区域内公有地种凤梨,2019年及2020年间二度被经济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查获并裁罚9万元,义务人收到公文后迟未缴纳,缴不出来,全案送至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执行,最后由男子父亲代为缴清。

屏东分署受理,曾经扣押男子存款,但仅执行到几千元,另多次发公文催缴,并通知义务人到场报告财产状况,男子称打零工维生,工资不固定,对于这笔罚款实在无能为力。

屏东分署指出,河川地种植作物会妨碍水流,影响居住安全,执行人员日前亲至义务人户籍地现场访查催缴,男子父亲陈称义务人长年在外工作不在家,会设法协助及转达。

后来义务人父亲至河川局询问了解状况后,在河川局承办人的陪同下,亲至分署把儿子剩下的8万多元罚单一口气缴清,经由分署书记官及执行员锲而不舍的努力,收回这笔呆帐。

屏东分署指出,水利法规定在河川区域内种植作物应经主管机关许可,违者可处2万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屏东分署呼吁,台风带来豪雨时河川水流如受阻会带来严重灾情,不论在河川区域的公有地或私有地种东西皆应遵守相关规定。

执行人员现场访查催缴后,义务人父亲至分署缴清罚款。图/屏东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