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女被同事载回家 半路出车祸「撞成植物人」!父崩溃求偿8千万

▲陈女在火锅店工作,某天下班由同事送回家,结果半路出车祸、变成植物人。(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基隆一名陈姓女子原先在某火锅店工作,没想到某天下班时搭乘吴姓同事的机车返家,途中却发生了车祸,变成植物人,气得陈父一状告上法院,求偿8,000万元。基隆地院简易庭审理后,判准50万元赔偿,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陈女与吴男同为基隆某火锅店的同事,因为陈女不会骑车,加上吴男住得近,因此下班后2人会同行,由吴男载陈女回家。

不料2022年1月某天的凌晨6点多,吴男骑车载陈女回家时,突然驶出车道边线,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导致2人双双倒地、受伤。

陈女在这起车祸中受伤严重,有骨盆骨折、右侧颧骨弓骨折及右侧下腭骨体骨骨折、颅底骨折、癫痫、疑似神经系统感染、水脑症、缺氧性脑病变等伤势,因此四肢无力、意识不清,无自主照顾能力,呈现植物人的状态。

▲陈女在火锅店工作,某天下班由同事送回家,结果半路出车祸、变成植物人。(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陈父原先是食品包装自营商,为了照顾爱女已无暇工作,只能结束营业变现,精神上受到了莫大的痛苦。由于出车祸时吴男未成年,陈父将吴男、吴父一起告上法院。

陈父主张,当时虽然路面湿润,但光线为晨光、柏油路也没有缺陷、障碍物,视距良好,客观上没有不能注意的情事,吴男却因为未注意前车状况,而驶出道路边线、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小货车,导致爱女受了重伤,严重侵害他基于父女关系所生之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因此求偿8,000万元。

对此,吴男则表示,他与陈女是同事关系,是基于同事的情谊才会载对方回家,从而导致憾事发生,他们愿意在能力范围内赔偿,但陈父请求的金额过高,请求驳回告诉。

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陈父求偿有据,审酌双方的身分、经济能力及社会地位后,判吴姓父子须赔5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