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被撞没送医反去焚化炉 女饲主告清洁队要国赔

▲清洁队员获报处理小狗尸体,没想到反被饲主控告害死爱犬。(图/示意图,与本新闻内容无关/东森新闻资料照)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李姓女子指控,环保局清洁队员获报她的爱犬在马路上遭撞,没有及时帮忙送医,反而把狗当废弃物直接送往焚化炉,导致爱犬枉死,要求国家赔偿8万多元,并要环保局举办法会超渡被烧的狗狗猫猫。但新北地院认为,李女无法举证狗的死亡与清洁队员执勤因果关系,因此判决败诉。

李女表示,自己饲养的混血大型犬「菲菲」2013年3月6日在板桥文圣街被洪姓男子货车撞上,当时洪男下车查看发现狗还有呼吸,没有帮忙送医反而打1999通报,清洁队员到场后,即使不协助送医也应该根据狗牌晶片通知饲主,却直接把「菲菲」装进垃圾袋,当作废弃物送往焚化炉烧掉。

李女说,事后清洁队员表示,因为狗的眼睛全闭,而且「没有动了」,就认定已经死亡不须送医,但她认为如果只是受伤昏迷也不会动,而且狗跟人不一样,死亡时眼睛会半闭而非全闭,加上当时「菲菲」没有脱肛及尿失禁的现象,所以爱犬应该是被烧死而撞死,愤而提告要求国赔,还要环保局请法师到焚化厂为被烧掉的狗狗猫猫举办佛教超渡诵经法会。

清洁队员则反驳,当时接获通报前往处理小狗尸体,到场时发现狗的身旁有一摊血迹,并有民众一旁以焚香方式祭拜,同事也再次确认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才依据废弃物清理法进行清理,是单纯地将宠物狗尸体移除,并没有对李女的爱犬做出侵害生命的行为。

法官审理后认为,李女无法证明爱犬在清洁队员到场时尚未死亡,也无法举证最后死亡与清洁队员执行勤务有因果关系,而且清洁队不具动物医学专业知识,要求审视双眼是否紧闭、有无脱肛等死亡特征,并非其职务能力所能胜任,整起意外也是因为李女让爱犬独自走在路上,才会被未注意前方状况的洪姓驾驶撞上,与清洁队员无关,因此驳回国家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