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探索服务科技创新路径

我国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银行业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超过90%。

但是,在科创企业的融资体系中,银行提供的信贷支持与部分科创企业的金融需求不太匹配。

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以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创业的投资支持力度,可谓意义重大。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范围通知》),从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优化考核三方面入手,提升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参与度。

“这将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有利于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和吸引更多资金流入、增强市场信心。”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部门执行总监李柯莹表示,与此同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可以更有效地将资金引导至具有成长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特别是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

国信证券最新研报也指出,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和经验积累,未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直投业务规模有望持续增长,试点经验成熟之后预计也会继续扩大城市范围。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直投业务试点的扩大有利于大行丰富其业务板块,全面服务科技企业,最终的收益并不仅仅体现为股权直投业务的盈利,还更多地体现为给这些科技企业客户带来的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等各方面收益及其科技突破之后,产业上下游乃至整个经济体的外部收益。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曾圣钧认为,此次试点扩围,不仅为耐心资本、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也为银行资金的股权投资开辟了新领域。展望未来,AIC试点扩围将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新活力,不断壮大创业投资机构数量及资金实力,挖掘更多科技独角兽企业,为高质量资本市场建设培育更多优秀的科技公司。

机遇与挑战总是并存。中银研究研究员叶怀斌认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还需从三方面发力:一是应根据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储备一批具有核心科技竞争力、市场前景良好、融资需求迫切的科创项目。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核心城市为重点,支持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二是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研究,前瞻布局科技前沿领域。靶向支持关键领域,关注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支持具有引领作用的支柱性产业体系。全面支持科技园区,做好对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以及其他重点园区的金融支持。

三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把握优化考核的政策契机,合理优化风险标准与偏好,并同步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相应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实践中优化风险管理方式。构建一套能识别企业科技能力及成长性的评价体系,有效提升风险管理前瞻性、主动性。建立和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