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加印尼已立专法收费 学者吁跨国平台需付费

政大法律系教授王立达(上左)、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唐士哲(下)与台大新闻所教授林照真(上右)6日呼吁政府尽快完成《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的立法,让国内媒体可永续发展。(新闻民主与新闻议价论坛提供/林志成台北传真)

Google、Meta等跨国平台在台湾免费使用新闻内容赚取利益,但媒体却像被抽光了血而奄奄一息。国内学者6日呼吁,现在连印尼都要求Google等平台付出高额费用给媒体,台湾应加快《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的立法,媒体可永续发展,才能确保国家的民主、自由。

澳洲、加拿大近3年订立专法,Google等平台依法付出高额费用,以尊重媒体著作权;连印尼也在今年设立专法,要求数位平台必须付费后,才能使用印尼媒体内容。

政大法律系教授王立达、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唐士哲与台大新闻所教授林照真等人昨共同向政府提出呼吁,尽快完成《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的立法,让国内媒体可永续发展。

林照真以Google为例,搜寻引擎出现大量新闻,民众点阅时可以导流到新闻网站的新闻中,民众若因此触及广告,固然媒体有广告收入,Google却从中获得32%广告抽成。Google做无本生意,却让新闻媒体陷入裁员、结束营业或失去新闻品质的困境。

王立达表示,澳洲的《媒体议价法》和加拿大通过《线上新闻法》,同样都是采用强制议价模式,跨国平台一开始都是抵制态度,但最后Google还是与澳洲、加拿大媒体达成协议,以协助该国新闻业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