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红贵宾从5楼抛下惨死 基隆劣男移送法办
基隆市七堵区一名陈姓男子前天(26日)将一只红贵宾犬从自家5楼阳台丢下,致犬只当场爆头惨死,基隆市动物保护防疫所今天(28日)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将陈男移送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
基隆动保所指出,26日百福里里长及民众通报,陈男在晚间10时左右把红贵宾犬从5楼抛下1楼,致犬只掉落在百五街马路双黄线上,当场爆头死亡,地上留有大片血迹。市府获报后指派动物保护检查员到现场调查,并会同百福派出所及百福里里长搜索,当时陈男逃匿无踪。
27日,陈姓男子因其他案件被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逮捕,并移送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收押,基市动保所申请借提完成侦讯,将全案依违反动保法第25条第1项移送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
动保所表示,已找到死亡犬只的饲主杨姓男子,杨男表示和陈男是台东县卑南乡同部落邻居,住在一起,并在同公司从事板模工作,当天自己及家人都外出,只剩陈男和红贵宾在家,不明白为何陈男要将他的爱犬丢下楼,气愤表示要他赔偿道歉。
另一方面,现场调阅的监视器显示,26日晚间9时50分左右,陈姓男子就在马路上踢红贵宾,并抓起丢向对侧马路,10分钟后牠就坠地惨死。
根据《动物保护法》第6条「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依同法第25条第1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一、违反第五条第二项或第六条规定,故意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