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涉勾結業者詐公費 台中2警交保

台中市警察局。记者曾健祐/摄影

据了解,田姓、黄姓侦查佐于2022年间,因侦办刑事案件需要向监视器业者承租器材,却和对方挂钩,在租借数量上明显浮报实际需求数量,业者也配合开立不实发票,借此让2名侦查佐向台中市政府诈领金额。

由于检举事证明确,检调警9日搜索少年队、涉案洪姓业者及其黄姓员工,4人配合调查,但就是否有贪污犯意有所争执;初步了解田、张涉贪金额可能不到5万元,实际数字待清查。

检察官讯问后,认为田姓、张姓侦查佐,及洪姓、黄姓业者等人均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业务登载不实及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嫌重大。

但检方认为4人均无羁押必要,讯后田姓、张姓侦查佐均各10万元交保,洪姓、黄姓业者各6万元、3万元交保候传。

有官警认为,办案花费多,租借科技设备、交通费、餐费都需花钱,但办案常遇突发状况,「自掏腰包是常态」,有时为程序方便,可能就会涉用不实发票核销,「不一定有贪污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