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女友出氣高雄男揍雞排店老闆 害他喪失嗅覺得賠170萬

高雄侯姓男子不满苏姓鸡排店老板常常骚扰他女友,将苏男打到重伤,苏丧失嗅觉,严重影响他的餐饮职业,侯一、二审及更一审,均被依重伤害罪判刑3年6月,苏男事后向侯男索赔283万元,法院审理后,判侯应赔170万7227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侯男不满苏姓邻居长期骚扰他的女友,2020年3月29日晚间7时许侯遇到苏男,侯为了女友与苏男起口角,随即抓起苏的衣领推到墙上,并握拳朝苏的脸部挥击。

苏男遭殴后当场鼻孔血流如注,自行就医后,发现嗅觉尽失,即便吃药、求诊,仍闻不到美食香味,严重影响未来鸡排店工作。

高雄地院审理时,侯辩称出拳不重,不可能让苏男丧失味觉。但法官认为,侯当时用拳头挥击苏男正脸,客观上仍可预见恐造成苏男造成重伤,不采信他说法。

高雄地院法官依据苏男就医纪录等,认定他确实嗅觉受到影响,依重伤害罪判侯男3年6月徒刑,检方认为量刑过轻上诉,被高雄高分院法官驳回。

全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后又撤销,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认为侯出拳痛殴苏男脸部,已构成重伤害,仍维持3年半徒刑。

苏男不满,主张侯男当时痛殴他造成嗅觉丧失,严重影响到他生活,除医药费外,还要索赔200万元精神慰抚金,合计向侯男求偿283万元。

高雄地院民事庭审理后,法官依据医院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依嗅觉功能检查显示其嗅觉功能永久丧失」,由于苏男事发时受有鼻骨骨折之伤势,治疗后出现嗅觉异常状况,因此嗅觉丧失结果与侯男殴打致伤有因果关系。

法官计算后,考量苏男曾任职于服装公司、开店卖鸡排,日薪约1500元,侯在饲料加工厂工作,月薪3万5000元,苏请求精神慰抚金以120万元为适当,加上劳动力减损、医药费等,判侯应赔偿170万7227元。可上诉。

侯姓男子质疑苏姓邻居骚扰他女友,出拳把对方打到丧失嗅觉,被判刑3年半,还要赔偿170万元。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