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资安全 文化部派人至台苹了解

文化部今(1)日表示,基于保护个人资料安全的立场,依个资法授权,于今日派出检查小组至台苹,了解实际个资保存情形。(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8月31日晚上媒体报导,港方指派的香港壹传媒清算人,拟委任我国内公司负责人进行台湾苹果日报的清算及业务处理事宜。文化部今(1)日表示,基于保护个人资料安全的立场,依个资法授权,于今日派出检查小组至台苹,了解实际个资保存情形。对于今日尚有未能具体说明的个资管理及安全维护情况,文化部再次要求,台苹应于9月5日前提供具体的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或业务终止后个人资料处理方法。

文化部说明,香港壹传媒高层因港版国安法实施,于去年分别遭受拘捕,以致香港苹果日报停刊,并进而影响台湾苹果日报营运。今又欲以香港国安法延伸效力,在未经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提下,前往台苹进行相关清算作为。

因此,文化部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2条规定,基于主管机关立场,为避免个人资料遭不当使用,于今日上午由资讯、法制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前往台苹大楼实际了解。

文化部指出,今日台苹由人力资源、资料室、数位媒体、系统资讯等4个部门相关主管接待及说明,检查小组已初步了解台苹所保有的个资情况、储存方式与位置、储存设备安全等。但检查小组认为,部分个资内容及管理维护方法,仍未尽具体及明确。

文化部再次重申,台苹应依文化部8月24日函文,订定安全维护计划或业务终止后个人资料处理方法,内容应详实记载及说明个人资料档案清单、数量、储存方式与位置、封存方式等,以及个资法施行细则第12条所规定事项,于9月5日前函送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