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偷吃女同事 2周年纪念成离婚日!人妻仅获赔3万
王姓保险业务员与女同事逾矩交往,被妻子控告侵犯配偶权,高雄地方法院判2人应赔偿3万元。(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年轻的王姓保险业员第一年拚出百万年薪,结婚不到2年刚生儿子,竟和公司女同事共乘机车动作亲暱及牵手散步被妻子目击,王妻在结婚2周年当天办好离婚,并提告求偿150万元。法官审后认为,王男和女同事逾越正常男女之交往分际,判应赔偿3万元。
判决指出,2021年10月25日,王姓男子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婚后他投入保险业,到某知名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第一年就冲出百万年薪,妻子还帮他下儿子,公司主管在年终表场大会上,称赞他:「刚满1年就有年薪百万,老婆还帮他生一个可爱的宝宝。让大家知道年轻人多么有冲劲,是公司的榜样,是人生胜利组」。
王男的妻子却发现,王男和公司的女同事走得很近,骑机车载女同事时动作亲暱,双手抱着他的腰,头靠在背部,一起散步时还会搂腰、牵手、靠肩、头靠头相互依偎。为此王妻质问时,两人大吵闹离婚,选在结婚2周年当天办好离婚手续,王妻还怒告王男与女同事侵害配偶权,求偿150万元。
法院审理时,王男否认与女同事发生婚外情,辩称是外婆过世,他心情不好被女同事看到,女同事基于友谊安慰他,两人没有进一步发展;女同事也否认有婚外情,强调自己只是与王男聊天抒发情绪,没有亲密关系。
法官检视王妻提供的照片,发现王男与女同事牵手同行时,头部紧密依偎,女同事还主动搂抱王男微笑,与热恋中男女无异,且王男不可能仅因外婆过世心情不好,就可罔顾婚姻关系,任意逾越男女交往分际,因此认定两人侵害王妻权益,判两人应连带赔偿3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