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烟火 定点施放
消防人员到学校宣导爆竹烟火施放要点。(图/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为提供民众安全施放地点,分别规画平日3处与特定假日8处爆竹烟火施放专区,鼓励民众前往使用。
特定假日开放8处施放专区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李清安局长表示,为配合年节气氛,顺应市民施放爆竹烟火需求及解决市区燃放爆竹烟火易生灾害情形,于特定节日(元旦、除夕、春节、中秋节等)早上6点至晚间10点间,开放8处空旷地区供民众施放一般爆竹烟火,分别为二重疏洪道出口堰堤顶步道(防潮匝门下游侧至观音坑溪桥)范围内、新店溪秀朗桥上下游侧各50公尺范围内及华中桥下游侧至光复抽水站排水口范围内、重阳桥下游侧至芦洲垃圾转运站范围内、大汉溪右岸铁路桥下游侧至四汴头抽水站排水口范围内、大汉溪左岸西盛环保公园范围内(新庄垃圾转运站至19号越堤道)、柑园河滨公园范围内 (柑园大桥南侧往上游靠近河岸侧低滩处200公尺范围内)及莺歌河滨公园范围内(馆前路1K+500处园区范围内)。详细地点可至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网站(https://www.fire.ntpc.gov.tw)查询。
消防人员至香铺店访查。(图/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新板特定区等多处禁放
然而常有大型活动的新板桥车站特定专用区、碧潭风景特定区、淡水渔人码头、淡水河、二重疏洪道、新店溪、大汉溪沿线河滨公园等地区,禁止燃放爆竹烟火。违规施放爆竹烟火者,可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第29条第1项第7款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李清安局长提醒,民众于施放专区施放爆竹烟火时,应依现场标示指定范围内朝空旷区域施放,严禁朝人员、设施物品施放。儿童则应由父母、监护人陪同,并呼吁市民购买爆竹烟火时,应选购附有认可标示的爆竹烟火,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广告)
消防人员在邻里向民众宣导爆竹烟火施放要点。(图/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