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爆竹烟火注意合格认可标示 消防吁减少施放改以灯光替代
▲▼消防局表示,民众购买爆竹烟火时,应注意其本体或最小包装上是否附加合格认可标示。(图/记者吴世龙翻摄)
记者吴世龙/高雄报导
中秋节庆祝活动,健康与安全两者兼顾。消防局呼吁民众烤肉时,鼓励减少大鱼大肉,多搭配蔬菜水果,由于月饼热量高,建议减量食用,在施放爆竹烟火也需注意安全,并酌量施放,以增添庆祝气氛。
消防局表示,民众购买爆竹烟火时,应注意其本体或最小包装上是否附加合格认可标示。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购买及施放飞行类、升空类及摔炮类的爆竹烟火,即使施放其他一般爆竹烟火,也需有大人陪同。违者可能会根据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被开罚。
根据「高雄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除了公告的年节或特殊节庆当日、婚丧喜庆、宗教民俗活动、选举活动等,施放一般爆竹烟火需要向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申请。中秋节当天,虽然可以不经申请即可施放,但晚上22时到隔天早上8时仍不能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的爆竹烟火,以免影响公共安宁。
此外,加油站、加气站、医疗、养护机构、各级学校、林班地、二二八和平纪念公园、寿山国家自然公园及水源管制区等区域禁止施放。施放时,应依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呼吁民众减量施放或以灯光、音效替代,以创造出不同以往的节庆气氛,并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