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愈描愈黑 別寫天下奇文!

赏析屈原的「卜居」等天下奇文,人间乐事。中秋时节,阅读北检的「京华城案泄密调查」新闻稿,却如水中捞月,尽是虚幻;雾里看花,满是疑惑。台北地检署又打了一记侦查威信的自伤拳!

当危机发生,如果机关首长逢人推迎、遇事遮掩,底下的新闻发言人就会是大众的出气包。危机处理有句名言:「危机会让一个人显现真正的颜色。」北检的侦查京华城泄密案正巧陷入了这种愈描愈黑的困境。

针对近日部分媒体报导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被扣的随身碟内载有「2022/11/1小沈1500」,以及检廉至银行查扣柯家保险箱等事,引发社会对「侦查不公开」的广泛议论。北检传唤五名记者后表示,依目前初步查证,足认本案侦办团队绝无泄漏侦查内容之情事。

北检说明,记者报导系依据消息来源、转述见闻或依据多年采访经验、本案关系人之公开受访内容及法院发布之新闻稿等素材,综合分析判断后撰稿。当官的真要有写官样文章的本领,可惜的是,此新闻稿非但没有终止臆测,反而引起更多骂声;替报导此一新闻的记者解释采访写作的过程,反而引来更多检媒一体的质疑,何苦来哉!

北检强调这是初步查证。好!那会继续查证吗?会发现什么侦查不公开的新事证吗?又会写出什么令人哭笑不得的新闻稿呢?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波未平,又埋下另一波风险。

新闻公关难为,特别是当前政府施政讲求大内宣的时刻。机关首长普遍喜欢到处吹牛、放烟火,新闻单位就成了救火队。明年赖政府的宣传经费大增六十五%,其来有自。吹新闻,要钱;带风向,更要钱。

北检的新闻稿引出了另一个关键的议题,记者可在法庭上拒绝证言吗?新闻媒体被民主社会视为「第四权」的权是「权利」,而非「权力」。没错,记者的工作是享有不透露消息来源的保障,但在法律上并不是如律师、医师的拒绝证言权。

保护消息来源如北检所说,是记者的天职,也是新闻伦理的要求,他们拒绝透露提供讯息者的真实身分,宜予尊重。但是,如果北检不追出新闻是否真伪?来源是否单位?就想请外界勿再以臆测、捕风捉影的方式,无端指摘北检或侦办团队有违反侦查不公开之情事,岂能符合大众对追查侦查不公开的期待?

政府的乌纱帽是国家的公信力,如今怎么全走了样?立法院怎能是橡皮图章?在野的立法委员们,别做秀,这会期是审政府预算,上工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