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厦门利多加码救房市 优惠政策一次看

北京、厦门等城市,同步推出房地产利多政策。(中新社)

在大陆官方上周祭出多项利多政策后,不仅陆股昨天持续飙涨,北京和厦门等城市也继续加码点火,对房地产市场再推出优惠政策,希望为购房者的买气升温,创造房市「金九银十」的荣景。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

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购买二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

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四、居民家庭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六、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人民币。

七、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八、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抓紧推出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发挥「白名单」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9月30日。

另据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党中央、大陆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新政策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主要包含以下三点内容:

一、全面取消住房限售。在厦门市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再限制上市交易时间(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政策性住房除外)。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与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一致。

三、优化住房套数认定。住房套数按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认定。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无住房,或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拟购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