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硬上16岁男网红「偷拍性爱片」 炎亚纶涉犯刑责曝光

涉嫌硬上、偷拍男网红的艺人炎亚纶,恐涉及「妨害性自主」、《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粘耿豪摄)

今(21)日抖音网红耀乐举行记者会,说明16岁时遭到艺人炎亚纶硬上、劈腿、被偷拍床上私密片,甚至私密片遭到外流一事,没想到,他猝不及防看见炎亚纶出现在记者会现场,并且鞠躬道歉;对此相关行为,卫福部保护司表示,据受害者「耀乐」所描述,艺人炎亚纶恐涉及「妨害性自主」,最重判10年,《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拍摄儿童或少年性影,最重判7年,且属非告诉乃论,司法警察机关若知悉,照理需要立案调查。

昨(20)日晚间,抖音网红耀乐在IG发文控诉,2018年他当时才16岁便遭到艺人炎亚纶硬上,并未经同意偷拍性爱影片,甚至影片还被外流出去,导致他休学、沉寂,而今(21)日他召开记者会,没多久艺人炎亚纶突现身,并在镜头前鞠躬道歉,「我要在这里再一次跟你(耀乐)说对不起,让你承受了人生中不该承受的事情」,并再次鞠躬离开现场。

针对此事件,卫福部保护司长张秀鸳受访时表示,《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于2015年已修为《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当时已将拍摄性影像纳入,若受害人陈述属实,恐涉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和《刑法》的妨害性自主等规范,司法警察机关若知悉,应立案调查。

「妨害性自主」部分,依据《刑法》第221条,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则明订,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等行为,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另以强暴、胁迫、药剂、诈术等违反他人意愿,使儿童或少年被拍摄、自行拍摄、制造性影像等行为,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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