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拍摄、散布未成年性爱片! 炎亚纶获判「缓刑确定」了

▲炎亚纶缓刑确定了。(资料图/记者黄宥宁摄)

记者黄宥宁、戴若涵/台北报导

艺人炎亚纶2017年透过Messenger认识未成年的耀乐,双方进而交往、发生性行为,他用手机拍下性爱过程后外流,法院考量他与耀乐达成调解,并已履行部分款项,给予缓刑,由于2日为上诉期限最后一天,检方并未对他提起上诉,炎亚纶获判缓刑确定了。

回顾整起案发经过,炎亚纶2017年6月间透过Messenger认识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耀乐,同年12月交往。炎亚纶2019年5月间却将两人发生亲密行为的露脸片传给其他网友观看,手机内也持续存有这段影片。

事件曝光后,炎亚纶被依法起诉,合议庭认为,炎亚纶犯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等3罪,其中2罪应执行7月可易科罚金;至于成年人对少年犯个资法第41条「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部分,则判处4月,不得易科罚金,考量炎亚纶与耀乐已经达成调解,并已支付部分款项,给予缓刑3年,期间付保护管束。

▲耀乐召开记者会时,炎亚纶曾冲现场鞠躬道歉。(资料图/记者汤兴汉摄)

同案被告还有一名马来西亚籍音乐人陈男,他2018年9月间从推特下载性爱片后,2020年9月又用通讯软体传性影像给炎亚纶看,虽然他有向耀乐表达歉意,但后来又翻供否认犯行,被依照个资法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判处4月,可易科罚金。

士林地检署认为,陈男量刑过轻,针对陈男提出上诉,至于炎亚纶及耀乐均没有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因此炎亚纶获缓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