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女科员贩毒 1原因比「带坏她的男友」刑责更重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女科员刘如婕被查获公然在市府内贩卖大麻烟弹,7日被台北地检署依贩卖二级毒品罪起诉,最轻仍得面临10年有期徒刑。而被认为带坏刘女的男友周冠亘则被依转让禁药罪、持有二级毒品罪起诉,法定刑度最重7年。

▲刘女起初承认贩毒,之后又改口否认。(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回顾案件经过,周男自2023年12月起,多次与绰号「MARK」的人相约在台北市松寿路广场交易毒品,包含数十公克的大麻、十多支大麻烟弹;同年12月31日刘女前往周男过夜,无偿获得2支大麻烟弹,接着她利用LINE与詹姓友人相约交易。

今年1月2日中午刘女与詹男在台北市政府大楼3楼吸烟区碰面,并以3500元为报酬将1支大麻烟弹交给詹男;后来詹男因为形迹可疑被警方拦查,才让整起事件曝光。检警调阅北市府的监视器画面比对,确认贩毒者的确是市府人员,最终在3月6日收网,将刘女、周男逮捕,两人的验尿结果也都呈现阳性反应。

刘女原本坦承贩毒,随后又改口否认,坚称自己没有因此获利。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刘女身为公务人员,却利用政府机关场地交易毒品,而且犯后态度恶劣,因此依贩卖二级毒品罪起诉,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若此罪成立,刘女将面临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周男的部分,由于警方在他的住处找到3包共38公克的大麻、14颗大麻种子等证物,讯后被检方依转让禁药罪、持有二级毒品罪起诉,两罪的法定刑度分别为7年以下、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相较于供毒的周男,刘女最后的结局可能会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