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高中教甄遭控不公 教局澄清

台北市某高中录取陈姓教师担任数学老师,遭指控教甄过程不公,北市教育局回应,该校校长与陈老师非依法需回避的关系,教甄分数也都是各评审委员独立运作。(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某高中今年聘用陈姓教师担任数学老师,遭指控该师因与校长是旧识才被录取,认为校长涉嫌图利、诈欺与背信并损及公众利益。北市教育局回应,校长与陈老师非依法需要回避的关系,教甄评比也都是各评审委员独立运作。

该高中今年征选1位数学专任教师,在简章备注须担任独立研究授课教师,并带领学生做专题研究,今年6月公告正取陈姓教师,但本报接获投诉,校长与陈老师是旧识,却担任教甄复试口试委员刻意拉高口试成绩,另2位口试委员也与陈老师是师徒关系。

投诉人指出,陈老师是一般班级班导,也未教授资优班课程,尤其每周3堂弹性学习只是一般专题,显见校长事后未安排资优班相关课务给陈老师。

该校校长解释,过去曾担任别校主管,陈老师在自己离职前1年才成为代理教师,两人并非旧识,其他2位口试委员未担任陈老师的实习指导老师,不是需要回避的关系。

校长指出,每位评审委员都是各自评分、封存,再送后台计分,不可能1人拉高口试成绩,各委员更不会讨论给分,若投诉人对教甄有疑虑可在教评会提出,不该用黑函攻击。

教育局调查,校长与陈老师不是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的血亲或三等内姻亲,亦非陈老师担任实习教师期间的实习辅导教师,也没有师徒或同学关系,其余2位口试委员与陈老师也无师徒关系,校长、2位口试委员并非依规定需回避对象。

教育局表示,考量陈老师初次在该校任教,加上112学年度第1学期课表已在教甄前排定,学校才安排担任高二普通班导师,待老师熟悉课务,会安排教授数理资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