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访友「2杯威士忌」下肚 骑电动滑板车上路惨了

记者邱中岳/台北报导

北市警局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员,11日凌晨2时许行经民生东路一段时,发现1名男子骑乘电动滑板车上路,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发现男子飘出浓厚酒气,立刻要求其接受酒测,果然超标,因为电动滑板车属于动力交通工具,警方当场扣车逮人。

警方调查,34岁陈姓男子11日凌晨2时许,因为骑乘属于动力交通工具的电动滑板车上路,在北市中山区民生东路一段遭中山二派出所警员盘查,警员原本想告诫电动滑板车上路属于违规行为,却闻到陈男身上飘散出浓厚酒味,要求其下车受检。

▲北市男酒后骑乘电动滑板车,酒测值0.33,酒驾当场遭逮。(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警方当场要求陈配合接受检查,并以酒精感知器测试,发现陈男有酒精反应,立刻要求其接受酒测检验,酒测值为0.33,超过标准值,陈男的电动滑板车当场被扣留,陈男也被带回派出所并依照公共危险罪嫌送办。

陈姓男子向警方供称,当天是到民生东路的朋友家聊天,期间喝了2杯威士忌,并不知道电动滑板车属于动力交通工具,不得在道路、酒后使用,才会违规上路、骑回位在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的住处休息。

中山分局呼吁,电动滑板车是靠电力驱动,属于刑法「动力交通工具」,酒测值如超过0.25,警方可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目前如于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9条第5项规定,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行驶或使用。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