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违法上路 北市加强取缔并宣导

台北市议员李傅中武(前右)11月30日在市政总质询时,邀市长蒋万安(前左)体验骑乘电动滑板车,蒋摇摇晃晃差点撞上桌子。(刘彦宜摄)

街头常可见民众使用电动滑板车代步,台北市议员李傅中武11月30日指出,许多人不知道电动滑板车不得行驶于道路,甚至不少厂商的广告大胆以塞车利器行销,容易造成消费者误会,更声称最高时速可达70公里,十分危险。台北市长蒋万安表示,将加强取缔并宣导。

李傅中武昨在市政总质询时,邀蒋万安一起骑电动滑板车,虽然当场才教学,但蒋很快上手,只是摇摇晃晃,差点撞上一旁桌子。

李傅中武指出,电动滑板车的法律规范正式名称为「个人行动器具」,民众可轻易在实体店面、电商平台买到,且价格不贵、使用方便,让愈来愈多人作为代步工具,但不知道电动滑板车不能上路。

他表示,查询许多购物网站,有品牌声称电动滑板车最高时速可达70公里,0至50公里加速只需要3.9秒,更以「需要电动滑板车重新思考飙车的意义」、「克服塞车之利器」等大胆广告词行销,容易造成消费者误会。

李傅中武说,骑机车是「肉包铁」,电动滑板车比机车更恐怖,依据北市警察局取缔个人行动器具违规,今年截至10月,每分局平均每月取缔1.7件,2021年车祸肇事数致人受伤5件、2022年8件、2023年6件,不包含自摔、行人与滑板车事故、滑板车与汽机车车损,数据非真实状况,有严重黑数。

北市交通局长谢铭鸿说明,电动滑板车不得行使于人行道、车道甚至公园,只能在室内环境当成游憩器具,违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行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蒋万安回应,在道路上骑乘电动滑板车可能有一定危险,广告内容也恐造成误导,市府将会加强取缔并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