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前侦查队长涉性侵遭起诉 法院裁定再开辩论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侦查队前队长陈彦锦被控4度性侵被害女子,遭起诉。他否认犯罪,台北地院原定上周宣判,但合议庭认为还有再审理必要,裁定本案再开辩论,庭期未定。(图本报资料照)

台北市警察局某分局侦查队前队长被控4度性侵被害女子,遭起诉。他否认犯罪,台北地院原定上周宣判,但合议庭认为还有再审理必要,裁定本案再开辩论,庭期未定。

检方调查,2020年9月间,该位队长趁与女子乘车共处后座机会,予以性骚扰得逞后(此部分因已逾告诉期间,另为不起诉处分),另自2020年12月起至去年6月间,分别在女子住处、车上、办公处所等地,违反女子意愿强制性交得逞3次、1次未遂。

被害女性事后求医就诊,并检具伤单向督察单位和妇幼队提出检举,警方根据检举内容主动查访查证,认为陈彦锦确实有明显违法犯纪之虞,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办。

另经所属分局分局、台北市警局、警政署召开考绩会后,决定予以停职处分。据了解,该位队长否认硬上,检方不采信,去年2月4日依强制性交及强制性交未遂罪嫌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时,该位队长维持侦查中的辩解,对客观事实未否认,主张无主观犯意,且称与被害人为合意性交,合议庭2024年4月16日全案辩论终结,本定6月7日宣判,但合议庭裁定再开辩论。

裁定指出,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辩论终结后,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开辩论,合议庭审酌案情认为,性侵案还有再开辩论程序的必要,依法裁定本案再开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