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侦查队长压男童入水面下2秒 遭起诉

新北瑞芳分局侦查队长陈明宏遭控把男童头压到水面下,遭桃园地检署起诉。(摘自爆怨公社网友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侦查队长陈明宏,被控7月25日到桃园中坜1间游泳池时,把6岁男童压在水面下2秒,当时因陈警职身分还引起轩然大波。桃园地检署勘验监视器画面,认为陈抓住男童泳圈颈部,强压男童头部,对其依涉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伤害罪起诉。

陈明宏今年7月25日下午5时许,到桃园中坜中山东路一家泳池时,1名男童和陈男小孩玩水,疑水枪喷射到他,男童拿浮板丢掷,引发陈明宏和男童口角,男童想要离开,却被陈明宏用手抓住男童泳圈、脖子,并强行把他往水面下压,陈明宏更疑似大喊「王八蛋家长咧!」

泳池人员发现后,赶紧拉开大人与小孩,并通知男童妈妈。他妈妈闻讯后大怒,提告杀人未遂、公然侮辱罪嫌,陈明宏也对男童提伤害告诉。

桃检调查,并勘验泳池监视器画面,发现陈明宏的确有把男童压在水面下2秒,不过监视器只有画面没有声音无法证明公然侮辱部分陈则坦承有压男童,不过忘了有骂什么字眼检方认为,2人互不相识而无宿怨,难以该行为认定杀人未遂,依陈明宏涉犯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对其提起公诉。

当时陈发文说明,指对方男童原本拿水枪射他小孩,他制止后,该男童还拿浮板丢他们,还砸到他左眼,严正请他离开。陈指,当时是拦下男同时,在水中一度重心不稳,他是用手提着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