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私幼狼师「案发1年还在教」 检讨报告揭:幼教法修法时间差

▲台北市私立幼儿园性侵案延烧,被害女童人数激增,引发全国关注。(图/记者杨惠琪摄)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某私立幼儿园园长之子涉性侵案延烧,有多位民代质疑,有家长早在2022年7月就向北市府检举,但隔年7月才开罚,让犯嫌涉案长达1年,导致有更多女童受害。而根据教育部提交立法院的检讨报告,狼师未能在首次检举就停聘,可能主因是幼教法与教保条例修正案尚未上路,法律保障不够完备所致。

根据教育部送交立法院的「台北市幼儿园性侵事件之相关说明及检讨报告」指出,北市教育局在2022年7月首次接获检举,经调阅案发园所6月监视画面查无事证,后经检警侦办也查无证据,2023年6月司法侦结作出不起诉处分。

调查报告指出,幼儿园为学前教保服务机构,不适用「性别平等教育法」,直到2023年3月1日「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修正案,以及教育部订定的「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上路,明确规范幼儿园性别事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只要园所发生疑似性侵害事件,就必须依规定通报,并对行为人做出停聘或解聘处置。

北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素慧今还原事件时序说明,2022年7月接获第一组家长检举,经行政和司法调查,都查无实证,去年6月司法调查终结,做出不起诉处分。2023年7月第二组家长提出检举,教育局与检警分别展开行政与司法调查,行政调查已经做出处分,司法仍在调查中,强调两起检举人不同,并没有调查延宕一年的问题。

陈素慧进一步指出,2022年7月接获检举时,当时法规并未强制规定涉案人暂时停聘等事宜,2023年3月教保法等修正案通过,才有明确规范通报与暂时停聘等规定。因此在2023年7月再次接获检举后,即依据修正案规定,对园所未依规定通报、解聘等违法行为,处以最高罚锾,总计开罚133万元并撤销立案,行为人和负责人终身不得于教保服务机构任职。

针对有民代指出案发园所负责人疑似透过其他人头「借壳立案」,重新经营幼托事业,陈素慧表示,教育局在立案登记上是以身分证字号控管,若真有借人头立案情事,抓到绝对重罚,若有相关检举也会加强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