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護理師7年前宿舍猝死 雙親控「過勞死」求償又碰壁
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李姓护理师2017年因高血压性心脏病引起急性心肌梗塞,休克死亡,双亲指控女儿是安宁病房护理师,医院却安排过长且不规则的轮班,导致女儿负荷过重,死于职业灾害,提告求偿丧葬费、死亡补偿、抚养费及精神慰抚金共732万元,但一审败诉。台湾高等法院今以无法证明是因职灾、工作量大而驳回双亲上诉。
女儿过世后,李父曾到医院门口发传单,控诉院方不闻不问「这就是血汗医院的作风吗?」
李姓护理师2011年5月2日起任职北医,室友却在2017年11月26日晚上6点发现她躺卧在宿舍地上,台北地检署相验,死因为心因性休克。双亲说,女儿本身有续发性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 、非风湿性明示二尖瓣疾患及高血脂症等疾病。
李女病发前1周轮值大夜班,工时为57.2小时,前1个月工时则为247.33小时,加班时数高达71.33小时,双亲认为即便医院采变形工时,也仅可挪移工作时间,而不是增加工作时数,女儿病发前1个月加班时数高达71.33小时,前6个月每月平均加班时数高达84小时,显然违反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上限46小时,长期超时加班、排班混乱,远超出身体负荷,导致女儿病发身亡。
双亲认为北医安排过长且不断变动工作时间,与女儿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因此依劳动基准法、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民法求偿。
高院民事庭审理认为,依劳动部2016年公布的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认定参考指引,可知脑血管及心脏疾病致病原因并非只有一种,主要危险因子为原有疾病或宿因,促发因子包括工作负荷在内。双亲虽主张女儿2016年12月7日、2017年10月8日遭病患打,但这与李女死亡分别间隔11个月、1个月余,不属于参考指引所指的异常事件。
其他护理师则证述「安宁病房的护理人员压力相较其他病房不会那么大」,高院认为李女工作异常的说法不可采,依她2017年11月25日的出勤纪录,工时约为10小时8分,当班同仁及皆未发现她有异常状况,可见发病前1天没有发生异常事件。
高院依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委托调查疑似过劳案件职医评估报告,参酌北医的班表,认为李女无短期工作负荷过重的情形;另依她2017年6至11月间的出勤纪录,每月平均加班时数未超过45小时,未达参考指引所指长期工作负荷过重程度。
因无法证明李姓护理师属职业促发之职业灾害或职业病而致死亡,高院认定双亲索赔无理,驳回上诉;本件仍可上诉。
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李姓护理师2017年因高血压性心脏病引起急性心肌梗塞,休克死亡,双亲指控女儿是死于职业灾害,提告求偿732万元,但一审败诉;台湾高等法院今以无法证明是因职灾、工作量大而驳回双亲上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