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工程師廁所裝針孔偷拍4年半、253次 遭判刑還要賠160萬

台中张姓男子在某上市电机大厂任工程师期间,长期在厕所偷装针孔窃录至少4人受害,有女员工身心受创吓到离职,法院刑事依妨害秘密判张1年;其中1名被害女子再求偿200万元,民事庭认为,张偷拍4年6月、高达253次,侵害程度严重,判张应给付女子160万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张男担任工程师期间,竟从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以每个月数次的频率利用早上8点上班时,偷将针孔摄影机以双面胶黏贴在1楼男女公用的厕所内置物架底版,傍晚5点下班后再去取回,以此窃录员工隐私。

后来因有员工发现异状,上才查看才惊觉厕所遭人装针孔,检警获报也在他家查扣相关硬碟,根据画面至少有4人被偷拍。

刑事部分,台中地院考量受害4人都拒绝和解,且被害人身心受创,不愿意原谅张,依2个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各判张有期徒刑1年、拘役30日。

其中1名被害女子提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主张她因不知情去上厕所,却遭窃录宽衣解带的隐私画面,发现后终日惶惶不安,对于在外如厕甚感恐惧,身心严重受创,对张男求偿精神抚慰金200万元。

张抗辩称,对于女子主张事实他承认,也愿意赔偿,但因目前经济能力不佳,实在没办法赔偿对方求偿金额。

台中地院审酌,张男案发后已经遭员公司单位解雇,目前从事保险业务,但因属新人阶段尚无收入,但考量张男窃录女子时间长达4年6个月,且摄录次数高达253次。

法院认为,张男摄录内容为女子如厕过程及私密部位,对女子后续正常生活、活动、工作造成影响,审酌她遭侵权受害程度等,认为求偿金额为160万元适当。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