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水資源中心遭疑土地徵收不當 北市:程序合法

台北市「滨江水资源再生中心」。图/取自北市卫工处官网

台北市府兴建滨江水资源再生中心,遭地主控诉未查估房屋价格等,认为前市府规划不当。北市卫工处表示,程序皆符合法令。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林亮君与20名地主组成自救会及委任律师詹顺贵今天在议会内开记者会,针对市府兴建滨江水资源再生中心提出控诉,包含未查估房屋价格、同土地征收价格比7年前低等。

林亮君说,前市府规划兴建滨江水资源再生中心共5.05公顷,其中25%为私有地,前年经环评通过,部分地主同意协议价购,前市府向内政部提征收剩余45笔土地,去年10月核准,现任市府11月发布土地及地上物的征收公告。

她表示,其中滨江街150巷至180巷间的20名地主反对征收土地及建物,土地共2680平方公尺,仅占兴建后水资源再生中心的一角,对整体影响不大,居民盼现任市府更改规划。

自救会周姓民众指出,前市府对征收有开说明会,但只提征收土地价格,未提征收房屋价格且未查估,经委任律师发现后,现任市府今年4月才联系要查估房屋。

张姓民众说,土地被征收2次,先前是民航局考量机场用地,这次是因北市府规划水资源再生中心,但相比后征收价少新台币7万元。

委任律师詹顺贵表示,依土地征收条例,征收土地补偿费应在15天内发放,公告期满未完竣就失去效力,此案征收包含地上建物,市府未查估价格及分配地上物补偿金,认为失效,已向中央提诉愿。

北市卫生下水道工程处发布新闻资料指出,滨江水资源再生中心征收土地,是因民国45年都市计划已划定为污水处理厂用地,因双北市污水处理需求日增,需展开兴建工程因应,水资源再生中心估119年完工,届时可处理污水需求,避免因污水排放影响河川生态水质。

针对控诉,卫工处表示,水资源再生中心用地符合公益性及必要性,基地范围规划已属最适化,而取得用地程序和估价皆符合法令,且因征收范围不同,价格不同。

卫工处副总工程司曾盛恺接受联访说,污水厂没电力无法运作,征收土地规划作台电受电室、污泥处理及干燥机房等,111年已派员进民宅查估价格。

至于被质疑程序不符,他表示,若真有此事,其他单位审查此案时就不会同意征收及发补偿金,相关资料会提供中央参考,市府已取得土地所有权,未取得地上物所有权,会厘清后续程序,才会施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