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水資中心工程延宕 國土署:新北應評估建設順序
媒体报导,瑞芳水资源中心工程延宕引发地主要求收回土地争议。国土署今天表示,新北市政府至民国110年确认瑞芳污水厂推动量体并采分期兴建,历年补助已为全台最高,新北市政府应自行评估各系统建设顺序。
中国时报今天报导,新北市瑞芳水资源中心预定用地征收逾20年,因中央政府评估后请新北市政府暂缓办理,直至2021年6月才核定经费拨放新台币23亿元,导致征收逾20年未发包,地主并要求若2025年未动工将依法取回征收土地。
国土署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中央补助各县市办理污水下水道建设经费有限,因此各县市应就辖内各系统办理急迫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排序后向国土署提报补助经费。
国土署指出,新北市政府推动「瑞芳污水系统」因民国94年促参招商未果,再于民国101年改采政府自办,但市府所提报计划内容接管效益及污水厂量体有疑虑,因此请市府检讨核实分期办理,且国土署补助新北市污水系统建设均为各县市最高,而中央经费有限,市府应自行就辖内已开办的18处污水系统评估建设优先序列,并厘清检讨相关建设推动疑虑后报请中央争取补助。
国土署指出,本案经新北市政府重新检讨后于民国110年重新提送修正实施计划并获核定,全期自民国113年起开始建设,经费约新台币23亿元,分2期办理,预计完成9000CMD污水厂及1万1280户接管,目前新北市政府已于今年5月发包完成委托设计监造技术服务案,正办理相关设计作业中,预计于9月提送基本设计审查,国土署将待新北市政府提送报告后协助尽速办理相关审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