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國民黨打手」 吳秉叡提選罷法版本又火速撤案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选罢法)相关修法草案将排案审查,民进党立委吴秉叡提出连署时应加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右)、副书记长王鸿薇(左)表示支持。记者屈彦辰/摄影

立院内政委员会周四排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国民党有意增加罢免门槛,但民众党表态反对改朝加严连署程序,不过,议程中突然新增民进党立委吴秉叡的版本,方向亦为加严连署程序。对此,吴秉叡批评,防弊措施不该成为国民党混淆手段,已暂撤回提案拒绝成为国民党政治斗争工具。

曾任法官的吴秉叡指出,国民党为防堵近期民意的罢免诉求,紧急排案审查要修改选罢法,借由法律修正去拖延、甚至阻挡罢免连署成案,这种作为他坚决反对;他虽于上届任期即倡议并提案,反制亡者连署、幽灵连署书等个人资料遭不当利用的情形,但好的修法提案不该成为蓝营阻挠民意的政治工具。

为避免防弊措施修法被国民党利用为政治攻防手段,吴秉叡指出,他决定先暂时撤案以避免国民党混淆焦点,同时呼吁国民党正视过去虚假连署的问题,也请国民党审视自己的提案、排案初衷是为了人民、为了民主,还是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

吴秉叡修法版本指出,为避免他人利用个人资料假冒,罢免案提议、连署应依规定填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外,还需附身分证「发证日期」;而且版本更新增罚则,假冒提议、连署者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100万元以下罚锾。

吴解释,过去公投连署、罢免连署出现「连署人于连署前就已死亡」的情况层出不穷,乱象显已与宪法落实「公民参与」的精神相悖离;过去曾有其他委员提案以附上身分证影本为防制,但提供身分证件让部分想连署的民众在个资利用上的有所担忧,他在参酌、折衷多方意见后提案采增加「发证日期」。

他说明,这是考量一般商业或民用情况下在身分资料的填写时,不会有要求填写发证日期 (公部门申办时较有填写需求),故提案采增加「发证日期」期可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持有的大量个资冒名连署,且「发证日期」因遗失、搬迁等换发情况较有变动性,等于新增一道比对查核的机制。

「请国民党勿政治操作并省视虚假连署的过往。」吴强调,此修正他早于上届提出,他乐见立法院与社会对于亡者连署、幽灵连署书的关注,但防弊措施是为在公投、罢免过程展现真实民意、杜绝不法冒名,与国民党背离民意、提高罢免门槛的提案在精神上与目的上相互扞格,再次呼吁国民党正视民意、悬崖勒马,尽速撤回提高罢免门槛的提案。